本文件規定了體外診斷和生物醫學研究的下一代測序 (NGS) 工作流程的要求并給出了建議。本文件涵蓋了從分離的 (FNA)、全血、循環腫瘤細胞 (CTC)、外泌體和其他細胞外囊泡、血漿中的循環游離 DNA 和唾液中的 DNA 中獲取的用于診斷目的的序列的預檢查過程、人類 DNA(體細胞和種系)分離、測序文庫制備、測序、序列分析和檢查報告。遺傳學;方法包括面板(例如疾病面板、外顯子組面板、靶基因面板和計算機面板)、外顯子組和全基因組測序,以及某些表觀遺傳學和某些單細胞分析。本文件適用于分子體外診斷檢查,包括由醫學實驗室、分子病理學實驗室和分子遺傳學實驗室進行的實驗室開發的測試。本文件也適用于實驗室客戶、體外診斷開發商和制造商、生物庫、機構和進行生物醫學研究的組織。本文件不適用于原位測序、DNA介導的蛋白質測序、法醫測序、病原體或微生物測序和微生物組分析。本文件涵蓋的特定主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