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基因污染的防控原則介紹
應當堅持謹慎原則
不能再重蹈滴滴涕(DDT) 的覆轍。滴滴涕殺蟲劑曾獲諾貝爾獎,但50年后才發現其對人類及生態環境產生了無法挽回的巨大傷害。因此要把基因工程的發展速度降下來,而著重提高其質量,將基礎工作和研究做扎實,在確實弄清不會對自然環境和人類造成不利影響后再穩步推廣。例如歐盟國家曾在盧森堡舉行環境部長會議,會上達成一致意見是:在新法規制訂出來前,暫停轉基因農作物的種植和流通。大豆生產大國巴西也宣布,在查清轉基因農作物對環境產生影響之前,暫時停止生產轉基因大豆。
應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并嚴格執行
例如中國1993年就由原國家科委發布了《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》。1996年農業部發布了《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》。2001年5月23日,中國國務院公布了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》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2002年1月5日,農業部公布了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》、《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》、《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》和《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辦法》四個配套文件。
應完善對基因工程技術應用的審批制度
要求技術在投入應用前必須經過微生物實驗、動植物實驗、人體試驗和環境實驗,并經過鑒定。應防止技術濫用及為牟利而輕率地將之產業化、商業化。到2006年止,已有一些國家政府明確規定,禁止制作和出售含任何抗生素抗性基因的基因工程作物。
大力開展科普教育
生物安全意識的匱乏,是發生基因污染的最大隱患。因此應開展科普教育,使廣大人民對基因工程相關常識有充分的了解。2006年3月,綠色和平組織整理了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報告,出版了《如何避免基因改造食物指南》,囊括了238種日常加工食品。
實施轉基因食品標簽制度
聯合國規定:出于對健康和環境的關注,任何國家有權限制轉基因食品的進口。轉基因商品在裝運中,應該貼有標簽,注明其中“可能含有被修改過的基因體”。國際消費者協會認為,雖然還不能證明轉基因食品一定不安全,但基于預防原則,應該設立標識制度,對轉基因生物進行標識,讓消費者可以選擇。歐盟從1998年就規定:食品零售商必須在標簽上標明其中是否含有轉基因成分。只有貫徹知情同意、知情選擇的原則,由消費者自主決定并自愿承擔后果,才能體現對人格和個人自主權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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